网络数据库使用规则

目前,除特殊说明外,网络数据库对授权用户的身份认证都采取IP地址认证方式。在使用单位签署购买合同后,使用单位提供本单位的IP地址清单,由项目管理中心汇总上报网络数据库提供商,再由数据库提供商对这些IP地址开通访问权限。授权用户在使用单位提供的IP地址范围内登录网络数据库,数据库系统自动检测用户所在IP地址,如果该IP地址在项目管理中心上报给数据库商的中国科学院集团IP地址清单中,则用户被自动赋予访问该数据库的权限。在特定系统里,可以使用用户名和口令进行用户身份认证。
    
授权用户出于个人的研究和学习目的,可以对网络数据库进行以下合理使用:(1)对网络数据库进行检索;(2)阅读检索结果(文摘索引记录或全文文章,下同);(3)打印检索结果;(4)下载检索结果存储在自己个人计算机上;(5)将检索结果传送到自己的电子邮件信箱里;(6)承担使用单位正常研究生教学任务的授权用户,可以将作为教学参考资料的少量检索结果,下载并组织到供本使用单位教学使用的课程参考资料包(course pack)中,置于内部网络中的安全计算机上,供选修特定课程的研究生在该课程进行期间通过内部网络进行阅读。
    
以下行为超出了合理使用范围,是侵犯网络数据库商知识产权的行为,应严格禁止:(1)对文摘索引数据库中某一时间段、某一学科领域、或某一类型的数据记录进行批量下载;(2)对全文数据库中某种期刊(或会议录)、或它们中一期或者多期的全部文章进行下载;(3)利用类似netants的批量下载工具对网络数据库进行自动检索和下载;(4)把存储于个人计算机的用于个人研究或学习的资料以公共方式提供给非授权用户使用;(5)把课程参考资料包中的用于特定课程教学的资料以公共方式提供给非授权用户使用;(6)设置代理服务器为非授权用户提供服务;(7)在使用用户名和口令的情况下,有意将自己的用户名和口令在相关人员中散发、或通过公共途径公布;(8)直接利用网络数据库对非授权单位提供系统的服务;(9)直接利用网络数据库进行商业服务或支持商业服务;(10)直接利用网络数据库内容汇编生成二次产品,提供公共或商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