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子阅览室是各种电子信息资料查询和学习的场所。本馆电子阅览室为本所读者提供全文数据库浏览,数据库检索、电子文献下载等服务。
2.读者持本馆借书证服务台办理阅览手续后到指定机位上机。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请不要自行处理。
3.读者未经允许,严禁携带任何光盘、软盘上机操作,如发现违章者,除没收自带光盘、软盘外,并按规定进行罚款处理。
4.本阅览室只限使用本馆光盘,不允许读者在本室使用个人手提电脑。
5.读者不得自行搬移各种设备,不得插、拔电源及信号线,禁止对机器进行格式化、修改引导记录等操作和改动、删除机器内系统文件,任何软硬件的损坏,应按有关规定赔偿。用户离开时,请不要自行关机。
6.不允许利用本阅览室电脑玩游戏及浏览不健康网站,读者应自觉遵守网络安全和上机操作规定。
7.请读者自觉保持文明举止,保持室内安静、整洁、卫生,不准喧闹,不准携带食物入内,不准随地吐痰、不准留下各种废弃物。
8.对于非本所读者, 本阅览室实行上机记时收费,收费标准:5元/小时,激光打印1元/页。